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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震灾区预防食源性疾病措施

发布时间:2008-07-10  来源:[db:出处]  点击量:824

地震灾区预防食源性疾病措施

 

1.灾区不能吃的食品:被水浸泡的食品,除了密封完好的罐头类食品外都不能食用;已死亡的畜禽、水产品;压在地下已腐烂的蔬菜、水果;来源不明的、无明确食品标志的食品;严重发霉(发霉率在30%以上)的大米、小麦、玉米、花生等;不能辨认的蘑菇及其他霉变食品;加工后常温下放置4h的熟食等。

2.要正确加工食品粮食和食品原料:要在干燥、通风处保存,避免受到虫、鼠侵害和受潮发霉,必要时进行晒干;霉变较轻(发霉率低于30%)的粮食的处理,可采用风扇吹、清水或泥浆水飘浮等方法去除霉粒,然后反复用清水搓洗,或用5%石灰水浸泡霉变粮食24小时,使霉变率降到4%左右再食用。

3.搞好饮水安全工作:选择合格的水源并加以保护。首选井水,水井应修井台、井栏、井盖及井周围30m内禁止设有厕所、猪圈以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设施,打水应备有专用的取水桶;其次选没有污染的山泉、小溪和上游水,并划定范围,严禁在此区域内排放粪便、倾倒污水垃圾等;最后,可根据情况选接自来水供水管线、打手压泵小口井等,集中式的饮用水水源取水点必须由专人管护。饮用水的处理与消毒:饮用水要经过澄清、过滤、消毒等处理后方可饮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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